最近去了香港兩所中學演講,講完話的茶敘時間,老師們很熱情的跟我談教學上的問題。比較特別的是有一位老師提出:「如何教孩子責任感?」他說自己在教學上最大的挫折不在課程,而在孩子沒有責任感。東西用完不放回原位還是小事,看到廁所馬桶漏水、水龍頭沒有關緊,只要不是他做的,他都視若無睹。這位老史認為這個嚴重的品德問題,教出沒有責任感的公民是教育者和國家的失敗。我很認同她的想法。
訓練孩子做家事
責任感可以分兩方面來談,一是凡是我做的事,我把它做到盡善盡美;另一是雖然不是我的事,我盡力使傷害減到最少。責任感來自於別人最自己的信任,也來自自我要求。為了不辜負別人的期望,為了自尊,要把事做到最好。責任感也來自了解自己的能力,有能力才能完成責任。一件是超越了自己的能力,那麼在有責任感也無法達成使命。有人說:「平庸的人只有一條命:性命。優秀的人有兩條命:性命和生命。卓越的人有三條命:性命、生命和使命。」使命感可以使所有的問題迎刃而解,因為它使人堅忍不拔,有使命感的人一定有責任感。責任感可以在生活中訓練,即使很小的孩子,只要聽得懂、能走路,便可以賦予他能力之內的家事,強化他做這件事的神經迴路,讓他慢慢養成對自己的信心和自尊。
社會應當有正義
至於「不是我的事,我盡力使傷害減到最少」能不能徹底實現,要看他的社會狀況。假如社會沒有正義、主管沒有擔當,苦幹實幹最後的下場是撤職查辦;又獲總是上級搶攻,下級頂罪的話,那麼只要不是我的事,即使「拔一毛以利天下」這種舉手之勞的事,我也不為了。另一個社會原因是濫訟‧好人被冤屈。自從某國中生背「玻璃娃娃」同學去地下室上體育課,因為天與地滑摔了一跤,背上的同學因此過世後,社會風氣就改變了。這個熱心助人的同學被玻璃娃娃的家長告,連帶民事責任賠償三百多萬。一審判決出來後,所有的父母馬上警告孩子不可多管閒事,絕對不可見義勇為,怕住人反被咬一口。
這件事纏訟多年,助人的同學全家人都身心疲憊,雖然最後平反,但傷害已造成。因此,當作家黃春明在宜蘭騎車摔倒時,在馬路上整整躺了十五分鐘,沒人服她起來。因為對自己造成傷害的意外事件,大自然從來不給第二次機會,這種叫「一次學習」,受過害後永不再犯,這是大自然演化出來的保命方法,大家都怕惹禍上身,這也是沒有人去福黃春明的原因。
我們要教孩子見義勇為,這些外在的因素一定要先去除。中國有句話叫「識時務者為俊傑」,如果管閒事要吃官司,你能怪孩子袖手旁觀、自私自利嗎?
責任感就和誠信一樣,是品德的基礎,香港那位老師是對的,沒有責任感的公民是國家的危機,我們不能等閒視之。
文/洪蘭(中央大學認知與神經科學研究所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