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原理
要能把握指導要領,來達成增進幼兒體能的目標:- 自發性使用原理 (Principles of spontaneous use)即美國兒童心理發展學家Dr. Arthur Thomas Jersild所說的發展原理,即幼兒在發展的過程中,自己有自發性發展的能力,對於自己會的部份,他就越喜歡去做,如剛學會爬行的幼兒,他就越喜歡去爬,剛學會發音的幼兒,他就越喜歡講話,當幼兒很認真的在玩時,大人最好避免向他說 「不要玩了」,來打斷他的遊戲,就是有看到危險時,大人最好能將危險排除,讓幼兒能繼續玩。
- 興趣的原理 (Principles of interest)當活動的對象,對幼兒有正面的誘導性時,幼兒會積極的進行,幼兒自然就能快速的進展,那誘導性的狀態就是「興趣」,因此興趣要能有幫助於幼兒的發展,幼兒多樣的活動及創造才能展開。
- 體驗的原理 (Principles of experience)在活動中,自己能親自解決問題,所得到的經驗稱為「體驗」,幼兒不能像大人一樣,有抽象的思考的能力,無法從思考中,就能知道結果,必須自己親自去接觸,才能得到體驗,這時幼兒的感覺機能,運動機能,來學習來體驗,因此對幼兒體能的指導,不能只用「嘴吧」來教,而是要用好的示範給幼兒看,還要讓幼兒自己去體驗才能瞭解。
- 練習的原理 (Principles of exercise)對於同樣的一件事,重複的做稱為「練習」,重複的做,不單只是一次又一次的做,還要有進步的目標,心理學家愛德華·李·桑代克(Edward Lee Thorndike)所主張的,「使用法則」與「效果法則」兩者要考慮,學習就會有效果,神經與肌肉的協調動作,是動作的模式。即神經元迴路的建立,是要經過一定的方向及重複的刺激,才能建立的,最重要的是,要避免強迫的學習,最好是要讓幼兒能自發性的去做。
- 暗示的原理(Principles of Suggestion)他人對自己,所建議的語言或是動作的表示,能刺激你,去感覺;知覺;行為;感性;思考;信念等,會對你有影響的,稱爲「暗示」。暗示能否有結果,是決定於暗示者,與被暗示者之間的人際關係,一般來講如被暗示者對暗示者有信心,則暗示行為比較能達成,如幼稚園的老師對學生的暗示,或家庭中親子關係的暗示行為,較容易能達成。在幼兒體能的指導上,暗示是很有幫助的,如指導幼兒做前滾翻的動作時,老師先向幼兒說「要像球一樣滾過去」,這是用語言來暗示,或老師自己示範,像球一樣滾過去的動作,讓幼兒來看,這是用動作來暗示幼兒。經過被暗示後他就能很快地學會前滾翻的動作。
- 個性化與社會的原理(Principles of Individualization and Socialization)每一個幼兒出生時,就有其個性的特質,但是個性並不是固定的,它是會受到環境的影響來改變的。在幼兒期是個性的萌芽期,因此在幼兒期,要引導他們朝向好的方向來發展。雖然每一個人都有其獨特的個性,但是在團體中必須要被團體所能接受,即要有好的社會性。幼兒期也是社會性的萌芽期,在個人的活動選擇時,幼兒能赤裸裸地展現其個性,但在團體遊戲時,也能培養其社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