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June 27, 2011

園長的話 – Summer Fun and Safty

夏日泳池的時光最難忘!但安全措施不可少又見溺水事件,三名國小剛畢業的孩子,相約到新北市的微風運河旁的碼頭戲水,竟然為了要撿飲料寶特瓶而慘遭溺水之意外,對二位孩子的父母而言,真是情何以堪!從小拉拔長大的孩子,好不容易國小畢業,一夕之間….這種水上意外事件總是頻傳,引起社會大眾無限關注與痛心。實際上,台灣的溺水事件早已聞名於世,只不過大家未加以重視而已。根據世界救生組織1990年統計全世界各年齡意外溺水人數,除巴哈馬和蘇聯以外,台灣居世界第三。近年來在全國救生及救難團體熱心推廣水上安全與救生工作下,溺水人數雖有下降的趨勢,不過數據仍然相當驚人,大部分是國高中的青年學子。根據消防署統計,台灣地區最近兩年夏季溺水事故中,「溪流」是發生溺水事故較高比例的地點,由五月份起,一路向八月份持續攀高。 縱使有這麼多關於溺水事件的報導,仍無法嚇阻與杜絕喜愛接近水的民眾。尤其是在酷熱的夏天,游泳、泡水可是最佳的消暑活動。既然無法禁止,就需要正確的教導,政府應提供民眾更多安全可游泳、玩水消暑的場所才是。 游泳是有益身心和健康的優質運動之一。當幼稚園發布游泳的訊息時,孩子們高興的跳躍、歡呼。第一天上游泳課,全園只有十個小朋友沒帶,可見他們有多期待。水對孩子來說,是非常有吸引力的,就連上個廁所、洗手玩水是常有的事。 玩沙、玩水是孩子的最愛,仁和營造了這樣的環境,有幼兒專用游泳池和沙場。民國66年所建的泳池分為兩個,一個是水深30-45公分有溜滑梯和噴水設備的梅花型戲水池,讓小朋友在玩水中了解水性;另一個是長八公尺、寬四公尺水深65-75公分的長方形的訓練池,提供已熟悉水性的小朋友進入泳池練習泳技;民國84年,創辦人與孩子互動時發現,泳技不是學前幼兒游泳的目的,因此斥資改建為目前的設備,成一個圓弧形游泳池,水深從30公分至50公分,水淺處有溜滑梯,水深處有圓形轉盤,還有纜車。 圓形轉盤可讓孩子抓著練習打水,熟悉水性 學前孩子游泳的目的,不是在訓練技能,會游多遠,重要的是讓小朋友玩水,從戲水玩樂中不怕水、克服對水的恐懼,了解水性、水的特質、水有浮力。讓孩子在安全的泳池裡,如魚得水、自由自在的走著、溜著滑梯,玩過山洞的遊戲,打水仗,體驗玩水的樂趣。在老師的帶領下,一步步學習用嘴吹泡泡、悶氣三秒五秒、搭肩漂浮、放手漂浮、打水、滑手,進而學會水中換氣的本領。 一般的游泳池,大多沒有屬於幼兒專用的設備,其實是蠻危險的;水質則是添加氯氣再經過濾。而仁和的泳池通風又安全,只有幼稚園的小朋友使用,一星期換一次水(有點浪費,但為了孩子的健康…),讓孩子在安全的環境下,快樂的學習,是我們的責任。 祝 平安 喜樂 M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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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教養篇』溺水事件的處理方法

1.岸上救生:當發生溺水事件時,救援者只需利用岸上一切可供救助之物施救,而不必下水援救,均可使溺者獲救。例如利用救生圈、救生繩袋、救生球、浮板、木塊、寶特瓶等一切可浮物品均可。溺者若離岸不遠,則可用岸上一切自然之物如竹竿、木條等,從岸上施救,這是最安全有效的方法。 2.涉水救生: 當岸上救生無法施用,且溺者近淺灘時,則必須涉入水中施救,唯涉水前宜先觀察地形,找水淺地方下水施救。溺者若在水深及胸以下且離岸不遠時,則可由3~5人用手拉手的人鏈方式施救。如果發現涉水時有漩渦或是水流過,則須立即放棄並快速回到岸上。 3.船艇救生: 若離岸很遠,能以氣墊船、橡皮艇及水上摩托車進行搶救最為安全。 4.游泳救生: 這是最危險的方法,上述三種施救法都不可行時,才採用此法。倘若自己能力不行,則另尋它法,否則會造成雙重的不幸。若溺水者仍有意識,最重要的便是設法使其頭部保持在水面上並固定穩定頸椎,施救者最好從背後靠近溺水者;若溺水者已失去意識,就必須讓他仰臥,並將頭部舉出水面,以保持呼吸道暢通。即使尚在水中,只要傷患需要且情勢許可,應該先清除口腔中的異物後,以適當的方法打開呼吸道,給予人工呼吸。給予人工呼吸時,因為呼吸道中有水可能會使得所遭遇到的阻力比其它狀況下的人工呼吸為大,實在吹不進去,必需再打開呼吸道來嘗試一次,如果還是吹不進去,就表示呼吸道內有異物堵塞。這時如果已經在船上或是岸上者,應該立即清除呼吸道的異物並給予人工呼吸,接著評估循環狀態,如果無循環跡象時,就開始給予完整的心肺復甦術。從前所使用的姿態性引流或哈姆立克急救法,事實上都不會增加病患的救活率,同時,所擠出的胃裡的水,反而會增加肺吸入的危險,不建議使用。現場急救時,如果有氧氣設備,一定要儘可能地給予最高濃度的氧氣。傷患身上的濕衣物一定要去除,擦乾身體並以隔風絕熱的東西(如毛毯、乾衣服、甚至鋁箔、報紙皆可)予以包覆。傷患除了溺水外,創傷與体溫過低的可能性絕不容輕忽,因此必須審慎評估、處理並將患者緊急送醫。 溺水病患的預後,取決於開始救援的時間,因此儘快施救及復甦才是決定預後的最重要因素。有鑑於此,世界衛生組織對溺水有了新定義:溺水是一個沈浸在水中造成呼吸損傷的過程。溺水後造成的任何合併症或死亡,都是溺水的可能過程。溺水並不一定導致死亡,若是及時施救或醫療介入,此過程即被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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