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居家安全

【親子教養篇】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你家裝了嗎? 民眾於夜晚睡覺時,警覺性與反應力較低,若發生火災,往往較晚發現,以致於來不及應變或避難逃生,造成人員傷亡,因此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可提早預警火災發生,提早應變與避難逃生,降低火災傷亡。 補助對象及次序 (一) 第一優先:  本市低收入戶 獨居長者 提供居家式托育服務之住宅 住宅式宮廟(如係裝設偵煙式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者,請選擇適當安裝位置,避免發生誤報情形) 弱勢族群居住場所(身心障礙者) (二) 第二優先:   狹小巷弄地區建築物(含水源設施不足地區) 木造建築物 鐵皮屋 居家曾發生火災事故者 資源回收用途之住宅 其它經轄區消防大(分)隊認定具火災高危險潛勢住戶者(一般市民,也別忘了自行到大賣場或網路購買回家安裝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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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教養篇~ 居家安全

兒童受傷意外事故時有所聞,而12歲以下兒童受傷時多半有成人在旁,6歲以下兒童受傷時有成人在旁的情況更超過80%,且其中9成以上是家長!有大人在旁,為什麼孩子還會受傷?該學會祕書長白璐指出:成人照顧者的認知與警覺性不足及環境設施的不安全是主要原因。 12歲以下兒童最常受傷的原因是跌墜(39%),其次是撞擊(28%)。由於媒體的報導,一般會以為兒童跌墜事件以墜樓為主,實際上兒童在同一平面上跌倒受傷的情形更為常見(64%);同樣的,最常見的撞擊傷也不是媒體報導較多的被物件砸到,而是兒童自身移動太快撞到物體造成的傷害(67%)。這些傷害事故超過50%發生在家裡,6歲以下兒童更有高達75%是在家裡受傷,顯見居家安全仍有待加強。 另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2條規定不得使6歲以下兒童獨處。資料發現,兒童受傷時為獨處的情況已減少,但若成人照顧者雖陪伴在旁,實際卻在做自己的事,孩子仍舊形同無人照顧。因此,成人照顧者要善盡照顧之責才是重點。要使家成為一ㄧ個「安全的家」,還要把握下面幾個原則: 1.鋪面防滑防跌傷-家中的地板不要用光滑的地磚,採用木質地板,或加鋪地毯或防滑的軟墊,可以預防滑倒,即使跌倒,也不致受重傷。地面應保持整潔清爽,勿把玩具及其他物品等散置地面,電器的電線不要橫置在地面,以防兒童絆倒。 2.護墊護具防夾撞-門窗、抽屜、或有凸角銳邊的傢具、牆柱等應加護墊、護角、護邊,以防兒童夾傷、撞傷。風扇加裝防護網,可以避免兒童的將手指插入風扇內而絞傷。 3.安全鎖住危險物-家中衣櫃、壁櫥、冰箱、烘衣機都應隨時關緊並加鎖,避免幼兒進入後出不來而導致窒息;硬幣、小電池、釦子等小物品,藥品、清潔劑或殺蟲劑等毒性物質,以及剪刀、美工刀、針等利器,都要收納在兒童拿不到的地方或收藏在上鎖的櫥櫃內,避免兒童發生梗塞、中毒、或割刺傷。 4.容器加蓋不亂裝-裝著水或其他液體的桶、盆等大容器及抽水馬桶一定要加蓋,以防幼小兒童跌入嗆溺;食品容器(如飲料瓶、鍋碗等)絕對不能用來盛裝藥物、清潔劑等物品,以免誤食;垃圾桶也要加蓋,以防幼兒接觸丟棄的危險物品。 5.加裝偵測逃生易-家中車庫或是大門若是鐵捲門或電動門,一定要加裝偵測器,只要可以偵測到門口處有物體就立即而停止續關閉,以防有人被夾傷;室內應加一氧化碳偵測器以及裝煙霧偵測器,可以在一氧化碳進入室內或火災發生時爭取更多的逃生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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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教養篇】幼兒居家照護安全

心理學家馬斯洛(Maslow,1954,1970)在其「人類需要層次」的理論中,將人類基本的需要分為若干層次(最早是五個層次,近年馬斯洛及其協同研究人員又修改為七個層次及八個層次),而在這些需要層次中,除了最初的「生理需要」外,就是「安全需要」。學者(陳質采,1997)認為,「安全需要」與環境有關,因此「安全教育」就應該是「教導孩子學習與環境互動的常識,幫助孩子可以自在的行動與冒險。」學者王靜珠也認為:「安全教育」就是提高教師對生活安全的警覺,確保幼兒身體與生命的安全,避免或減少意外傷殘不幸事件的發生。歸納言之,「幼兒安全教育」就是幼兒教保人員在安全的情境中,協助幼兒培養正確的安全生活習慣和態度,使之具備安全的生活基本知能,能了解意外傷害發生的因素,並熟知如何控制或減除此類事件的步驟,同時,也應以適當的教保活動與措施,來訓練幼兒在意外發生時,能立即簡單應變,以確保幼兒身心安全。 幼兒安全教育的具體措施可分為九個重點:1.意外事故防範計畫的擬定與修正2.有關法令規定的蒐集與執行3.環境設計的規劃與配合4.人員的安排、分工與執行5.必要的保險投保措施6.實施安全的教保活動7.家長與教保相關人員危機意識的形成與教育訓練8.家庭與學校的關係與配合9.社會資源網絡的掌握 幼兒安全教育的範圍,涵蓋了幼兒生活中所有的環境與過程,包括了人、事、物三個部份的互動,這三者間的互動,幼兒皆安然無恙才能稱之為安全。此三者簡述如下:1.安全的人—係指幼兒與師長、同儕、其他的人、以及幼兒彼此之間互動的安全。2.安全的事—係指各種交通、教保、遊戲、飲食……等活動過程,時空情境及其他意外事件,如:疾病、災害、人身安全等。 3.安全的物—係指房舍建築、教保環境設施、餐飲設備、及交通工具等。 依據意外事件的統計,在幼兒生活範疇中,最常發生意外傷害的第一場所往往是在家裡,所以在幼兒意外事件防範工作中,居家安全是最值得注意的部份,但是居家環境中,有很多場所具有平常視而不見的潛在危機,往往我們對於習慣的陳設或事務,通常都不太會去注意它,一但發生事故,「意外」就湧現,與其事後難過苛責,不如事前有效的尋找防範之道。 幼兒居家生活容易發生安全顧慮的情形包括有:跌倒墜落、溺水、噎食與窒息、燒燙傷、食物中毒等。要預防事故發生不外乎從兩方面做起,其一是安全管理,另一是安全教育。幼兒居家安全須安全環境管理與安全教育相互配合。在安全管理上,首要除去可能造成危險的物體,事實上,行政院衛生署就居家環境安全有具體之標準規範,可作為有效的參考;然而如何使這些規範落實,還是要靠安全教育。幼兒居家照護安全教育之實施,在 「安全的人」係指家中照顧幼兒之成人與幼兒本身,在「安全的事」係指居家生活中可能發生意外事件的防範,「安全的物」則指居家環境之規劃管理。 文/吳鳳科技大學 幼保系 陽 琪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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