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防疫資訊

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各級學校開學防疫措施 (2022/8/30)

高中以下各級學校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將於8月30日開學,因應開學防疫準備,教育部函請環保署協調縣市政府環保局針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等校園環境,以及周邊公共空間與設施進行環境清潔消毒,並請各級學校(含幼兒園)盤整學校口罩、快篩試劑、額溫槍、消毒酒精等備用物資,開學後學期間每週配送80萬劑次快篩試劑,各級學校(含幼兒園)安全庫存量自30%調升至50%,以為因應。

教育部表示,經與中央流行指揮中心就開學相關防疫規定進行討論研處,於兼顧疫情、學生受教權益與家長照顧負擔,實施校園防疫新制,說明如下:

壹、有關高中以下含幼兒園,自111年9月12日起實施校園防疫新制

一、針對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實施7天居家照護,期滿無症狀可入校上課。

二、針對確診者(及快篩陽性個案)的同班同學及教師,學校提供1劑快篩試劑,快篩陰性無症狀者可上課,如有症狀應儘速就醫。

三、針對與確診者(及快篩陽性個案)摘下口罩共同活動15分鐘以上(如社團活動等),學校提供1劑快篩試劑,快篩陰性無症狀可上課,如有症狀應儘速就醫。

四、9月11日(含)前依現行規定調整授課方式者,依學校原規定辦理;9月12日起發生之個案即適用新制。

貳、有關大專校院,自開學日起實施校園防疫新制

一、針對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實施7天居家照護,期滿無症狀可入班上課。

二、針對與確診者(及快篩陽性個案)摘下口罩共同活動15分鐘以人員,學校提供1劑快篩試劑,快篩陰性者可上課,如有症狀應儘速就醫。

三、針對與確診者(及快篩陽性個案)全程配戴口罩共同活動人員,需進行自我健康監測。

參、大專校院及高中以下各級學校住宿生,依據指揮中心規定,確診者同寢室室友比照同住親友,實施居家隔離或自主防疫

一、高中以下各級學校: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期間不入校上課;如為在校隔離者,居家隔離期間不離開隔離宿舍。

二、大專校院:居家隔離不入校(住宿生不離開隔離宿舍),自主防疫期間不入班上課。

肆、大專校院及高中以下各級學校防疫假別規定

一、確診、快篩陽性或居家隔離者,教職員工可請公假/防疫隔離假,學生可請防疫隔離假。

二、教職員工及學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可請自主防疫假。

三、學生如有身體不適或快篩陰性仍有疑慮者,可請防疫假。

教育部重申,有關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實施之校園防疫新制,仍視疫情發展,進行彈性調整。各縣市及大專校院因應疫情如有需因應疫情調整授課方式,得與教育部應變小組研商後施行彈性機制,惟仍應兼顧校園健康安全,並保障學生受教權益及家長照顧學生的需求。此外,高中以下各級學校含幼兒園開學後仍持續落實入校前量測體溫、「生病不上班,不入校(園)」原則,及各環境空間場域定期清潔消毒等措施,教育部也籲請各級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儘速完成指揮中心建議的疫苗接種劑次。

教育部公告

因應COVID 19 最新停課標準

4/6連假後,南市落實校園防疫 (2022/4/6)

防疫適度放寬措施 (2022/3/1)

  • 自3月1日至3月31日適度放寬防疫措施,並調整相關規定,請民眾自主落實防疫措施,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4)日表示,考量國內疫情目前已趨緩並且穩定控制,為兼顧與維持國內防疫量能、社會經濟活動及有效控管風險,經評估Omicron變異株特性、疫苗覆蓋率、醫療量能整備狀況,及國際防疫措施開放情形等,宣布今(2022)年3月1日至3月31日,將適度放寬防疫措施,相關規定調整如下:

    一、放寬戴口罩規定,增加4種例外情形。除例外情形時得免戴口罩,外出應全程佩戴口罩:

    (一)唱歌時,維持須戴口罩。

    (二)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且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1.於室內外從事運動時。
    2.於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時。
    3.自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時。
    4.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
    5.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
    6.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7.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

    (三)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四)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如:藝文表演/劇組/電視主播等演出人員正式拍攝演出時、運動競賽之參賽選手及裁判於比賽期間等),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二、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含交通運輸)應嚴格遵守:實聯制、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員工健康管理、 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三、賣場、超市、市場:依營業場所/公共場域防疫措施,不另要求人流管制;開放試吃。

    四、高鐵、臺鐵、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除外)、國內航班:於運具內(車廂、船舶、航空器)開放飲食。

    五、餐飲場所:嚴格落實實聯制、量體溫、提供洗手設備及消毒用品;宴席開放逐桌敬酒敬茶。違反上述實聯制等措施者依法裁處並限期改善,未完成改善者,不得提供內用服務。

    六、宗教場所、宗教集會活動:依內政部規定之防疫措施辦理。

    指揮中心呼籲,防疫工作人人有責,請民眾自主落實防疫措施,維持個人衛生好習慣,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出入公共場域落實實聯制、體溫量測等,降低病毒傳播風險,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Covid-新冠疫情-幼兒園-防疫措施-適度放寬-臺南市東區仁和幼兒園

台南市9/1開學防疫指引

Covid-19疫情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