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教養篇】幼兒居家照護安全

心理學家馬斯洛(Maslow,1954,1970)在其「人類需要層次」的理論中,將人類基本的需要分為若干層次(最早是五個層次,近年馬斯洛及其協同研究人員又修改為七個層次及八個層次),而在這些需要層次中,除了最初的「生理需要」外,就是「安全需要」。學者(陳質采,1997)認為,「安全需要」與環境有關,因此「安全教育」就應該是「教導孩子學習與環境互動的常識,幫助孩子可以自在的行動與冒險。」

學者王靜珠也認為:「安全教育」就是提高教師對生活安全的警覺,確保幼兒身體與生命的安全,避免或減少意外傷殘不幸事件的發生。歸納言之,「幼兒安全教育」就是幼兒教保人員在安全的情境中,協助幼兒培養正確的安全生活習慣和態度,使之具備安全的生活基本知能,能了解意外傷害發生的因素,並熟知如何控制或減除此類事件的步驟,同時,也應以適當的教保活動與措施,來訓練幼兒在意外發生時,能立即簡單應變,以確保幼兒身心安全。

幼兒安全教育的具體措施可分為九個重點:
1.意外事故防範計畫的擬定與修正
2.有關法令規定的蒐集與執行
3.環境設計的規劃與配合
4.人員的安排、分工與執行
5.必要的保險投保措施
6.實施安全的教保活動
7.家長與教保相關人員危機意識的形成與教育訓練
8.家庭與學校的關係與配合
9.社會資源網絡的掌握

幼兒安全教育的範圍,涵蓋了幼兒生活中所有的環境與過程,包括了人、事、物三個部份的互動,這三者間的互動,幼兒皆安然無恙才能稱之為安全。此三者簡述如下:
1.安全的人—係指幼兒與師長、同儕、其他的人、以及幼兒彼此之間互動的安全。
2.安全的事—係指各種交通、教保、遊戲、飲食……等活動過程,時空情境及其他意外事件,如:疾病、災害、人身安全等。
3.安全的物—係指房舍建築、教保環境設施、餐飲設備、及交通工具等。

依據意外事件的統計,在幼兒生活範疇中,最常發生意外傷害的第一場所往往是在家裡,所以在幼兒意外事件防範工作中,居家安全是最值得注意的部份,但是居家環境中,有很多場所具有平常視而不見的潛在危機,往往我們對於習慣的陳設或事務,通常都不太會去注意它,一但發生事故,「意外」就湧現,與其事後難過苛責,不如事前有效的尋找防範之道。

幼兒居家生活容易發生安全顧慮的情形包括有:跌倒墜落、溺水、噎食與窒息、燒燙傷、食物中毒等。要預防事故發生不外乎從兩方面做起,其一是安全管理,另一是安全教育。幼兒居家安全須安全環境管理與安全教育相互配合。在安全管理上,首要除去可能造成危險的物體,事實上,行政院衛生署就居家環境安全有具體之標準規範,可作為有效的參考;然而如何使這些規範落實,還是要靠安全教育。幼兒居家照護安全教育之實施,在

「安全的人」係指家中照顧幼兒之成人與幼兒本身,在「安全的事」係指居家生活中可能發生意外事件的防範,「安全的物」則指居家環境之規劃管理。

文/吳鳳科技大學 幼保系 陽 琪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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