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教養篇】 性心理發展的「這個階段」不能獲得滿足, 可能會產生無法建立親密關係,甚至性犯罪!

新北市三峽區一名3歲女童囡囡日前被父母發現下體流血,父母詢問之下,女童才說出:「有人戳我尿尿的地方。」經調閱監視器發現,女兒在幼兒園長期被男同學霸凌,還以身體「磨蹭」,且班上常常有發生霸凌現象,但一旁的老師卻冷眼站在一旁,未出面制止。精神科醫師楊聰財指出,孩子在3歲時已有記憶能力,此時期若遭受到霸凌,恐導致長久性的傷害……(來源:中時電子網)


同時,隨著認知發展的成熟,3歲兒童會開始有「自我」的概念,如果事件被標示「個人化意義」的話會形成「自傳式記憶」,進而影響「低自尊」的發展。

佛洛依德認為「性本能」是人類發展的內在動力,他提出「性心理發展階段」,如果在各個性階段不能獲得滿足或受到壓抑,可能會產生相對應的人格問題:

階段一:口腔期(0-1歲)
此時期,嬰兒會從吸吮或咬玩具得到安全感,如果照顧者一直剝奪寶寶的這個需求,反而會造成他們在成年之後出現「口腔人格」,如酗酒、抽煙、咬指甲等。

階段二:肛門期(1-3歲)

是兒童通過自己控制大小便而獲得的滿足,培養兒童「自我控制」的能力,建立「自信心」,也學會何時「放棄」。此時期也是照顧者會特別注意的階段,給予兒童正確的衛生教育觀念,如果在訓練過程中過度嚴格、強迫小孩在時間內排便,可能會產生不良的人格影響,如固執、小氣等「肛門滯留型」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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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三:性蕾期(3-6歲)
開始會對自己的生殖器官趕到好奇,會在無意之間的觸摸或摩擦,發現身體的「快感」。此外,3歲兒童正值「性別角色認同」的階段,他們開始會標籤自己是男生還是女生,並從家中的父母感情關係學習,小男孩會模仿成熟的男性爸爸,以媽媽為愛慕對象,而有「戀母情結」之說。

心理學家Hamlin等人的研究發現:嬰兒天生有「道德感」,能夠從「意圖」和「行為」來區辨好人和壞人,嬰兒知道如何應對,如親近好人和遠離壞人,以及期待好人應該要處罰壞人。然而,在此階段,面對兒童自己無法控制的「性迫害」,在成年之後容易對性產生「罪惡感」,甚至「性功能障礙」。

階段四:潛伏期(6-12歲)
7歲以後正值皮雅傑認知發展階段論的「具體運思期」,能夠「去中心化思考」,同時思考兩件事情以上,開始對周遭環境感到興趣,將注意力放到同性的同儕社交生活上,性慾望因此進入潛伏狀態。

階段五:兩性期(12-18歲)為性心理發展的最後階段,重新對異性產生興趣,積極尋找伴侶。如在此階段感到挫折,可能會在未來無法建立親密關係、人際關係失調,甚至性犯罪。
然而,佛洛依德重視早期經驗,他認為人的基本人格約在前三個階段已形成,許多成人的變態心理或心理衝突都可追溯至早期創傷性經歷,因此,照顧者應注意兒童在「性發展」上的「需求」,如有任何「性霸凌」跡象,應立即尋求專業心理諮詢,以免造成永久性的創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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