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14年的推動,幼托整合法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終於在100年6月10 日立法院第7屆第7會期完成三讀程序,並奉 總統100年6月29日華總一義字第10000133881號令公布,自101年1月1日起施行。
幼托整合後,幼稚園及托兒所將走入歷史,改由「幼兒園」取代,負責2 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在幼兒園接受教保服務事項並由教育部門統籌管轄,學前教保事權統一。改制的期程-私立幼稚園、托兒所~101年1月1日起至101年12月31;公立幼稚園~101年6月15日起至8月1日;公立托兒所~101年2月1日,以原有的立案證書提出申請,更換改制幼兒園後的名稱。
台灣是亞洲第一個幼托整合的國家。從101年至103年前,有兩年的時間讓幼托園所,因為更名必須更換招牌名稱以及幼兒學用品、事務用品、印章..等大大小小的物品,這些東西必須作廢,重新做新的,雖然政府有補助,但額度是不夠的。
過去家長對「幼稚園」和「托兒所」常存有疑問,不清楚兩者之間有何不同?以管轄的單位而言,幼稚園隸屬教育局、教育部屬於教育單位;托兒所隸屬社會局、內政部屬於社政單位。就立案條件的活動空間而言,幼稚園空間大,托兒所小;師資,幼稚園老師必須修過教育學程的合格老師;托兒所則是幼保系、幼保科畢業即可。幼稚園因是教育單位,評鑑制度較嚴格,因此大多數都立案為托兒所,以原台南市的公私立幼稚園和托兒所的所數而言,比例為90:170,托兒所是幼稚園的兩倍。
除了幼稚園和托兒所,還有補習班、安親班的問題,在歷經14年由官員、教授主導的幼托整合法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終於在去年立法通過,兩者合併為幼兒園,事權統一由教育部來管理。這是全亞洲第一個創舉~幼托整合的國家,目的之一是展現政府與家長共同擔負育兒責任的決心,達到周全照護幼兒及充分維護幼兒教保權益的目標;二是完備學前教保制度,健全教保機構制度;三是提升教保服務人員專業素養,提高教保服務品質,可充分滿足雙薪家長對於幼兒托育的需求。
因應幼托整合,教育部也委託學者研訂「幼兒園教保活動與課程大綱」,初步已完成草案,和現行幼稚園課程標準不同的是,新訂課程大綱領域區分方式,以「幼兒發展」為主,而非「學科」,希望藉此保有幼兒教育的本質。
新課綱以培養各領域能力為目的,而不是以傳授知識為目的,同時納入文化概念,以讓幼兒學習在多元文化社會生活的能力。在領域區分上,從幼兒發展區分為「認知」、「語文」、「社會」、「情緒」、「美感」和「身體動作」六個領域,和現行分為「健康」、「常識」、「語文」、「工作」、「音樂」、「遊戲」不同。 認知領域指的是處理訊息的能力,例如觀察的能力、分類的能力、解決問題的能力等。美感指的是一個人對藝術的創作有著意識、敏感及回應的能力,像是藝術的鑑賞能力。情緒領域包括覺察、表達、理解和調節四方面的發展。幼兒園新課綱的轉變,其實裡面的內容不脫現今幼教現場。
新的一年,新的氣象,邁入幼教新的里程碑,但願幼教的寒冬因著龍年的到來,春天早日來到。
平和と幸福
マンデ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