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教養篇』為孩子種下行善種子

移居加拿大多年的朋友,帶孩子返臺探訪親朋好友。好友聚會中,他讀中學的女兒談起學校的社區服務課程,有的學生每週都會到社區裡的小學為兒童說故事,有些選擇到老人中心服務,我發現,他們做的非常踏實。他的分享讓我憶起十多年前發生在北投的一段美麗故事。
一九九五年,北投一群國小學童由老師帶領進行田野調查,發現了一棟即將被拆除的老建築。經過文獻探討,發現這棟建築是日據時代興建的公共浴場,它的變遷與北投歷史息息相關。於是這群師生草擬了一份陳情書,希望相關單位能夠將這棟建築定為古蹟,並整建為溫泉博物館;可惜,孩子們人微言輕,他們的意見未獲重視。

所幸,一群大人獲悉此事,深受這群師生愛鄉愛土的情懷感動,成立了社團,為此事奔走。如今,這棟建築物以「溫泉博物館」之名,成為台北市重要的觀光景點。而當年參予推動的孩子們也都已跨出校園,成為社會的中堅份子,在各自的崗位上持續發揮生命的熱力與道德的勇氣。相對於這樣令人欣羨的成長過程,有些孩子卻因為無法獲得正向的支持與鼓勵,而走上道德觀念混淆、行為偏差的歧路。知名心理分析學家安納‧佛洛伊德認為,學齡階段是個體「發展良知的年代」。她說:「兒童的良知,在這些階段建立,或者無法建立;兒童的性格,也在此時期確立,或者未能確立。」走向親社會或反社會的歧路起點,就在於兒童與青少年階段。
學齡期與青春期的孩子不只長高、變壯,更在概念和技能上有長足的進步,使得他們能夠更靈活運用心智去探索世界的奧妙,了解萬物的原理;更因為其社會生活擴展到家庭之外的學校與社區,使他們的社會性與道德價值都進入潛力無窮的發展關鍵期。

在發展心理學上,「關鍵期」指的是:「某特定事件對於某個特質或性狀的發展影響力達到最高峰的時候。」然而,潛力意味著發展的可能性,卻不代表發生的必然性。兒童與青少年不同情境的行事準則,他們敏於觀察週遭成人的言行,對世事運行求知若渴。如果家庭、學校及社區提供溫暖、和諧、重視公益與利他的環境,兒童與青少年自然會表現出強烈的道德使命感;反之,他們將學會冷漠、競爭、重視私利、以自我為中心。錯過了這個「道德大爆發」的階段,社會即使付出更多成本,也將事倍功半,成效有限。

重視孩子良知良能的發展,大人們或許可以這麼做:
※ 確實要求孩子參與社區服務
「誠於內,形於外」是中華文化對於態度與行為關係的傳統看法,認為行為是內在思維和態度的延伸,因此,在教育上側重觀念的述說和態度的確立。西方的心理學家發現在某些狀況下,這個因果關係剛好相反,人們的信念和感受可能是行為的「結果」。
不少家長和學生把公共服務當作不得不做的功課,透過人情,蓋印章認證了事,時有所聞。然而落實社區服務,可以讓孩子從中激發道德觀念與態度。

※ 重視善行的「門內腳效應」
研究發現,如果人們一開始答應為公益行為付出少許,當未來需要他們奉獻更多時,他們大多願意參與。原因可能是之前的小小行動,改變了他們的「自我知覺」,認為自己是熱心公益的社區居民,將這個行為歸因於自己願意這麼做。當一個人認為自己是熱心、主動的公民時,自然對社區公益事務更關心,這樣的效應稱為「門內腳」《foot-in-the-door》。
因此,從兒童、青少年期開始,無論孩子從事什麼服務工作,當他產生「熱心公益」的自我知覺,將來就有可能成為積極投入的公民。

※ 為孩子提供支持自尊發展的環境
兒童青少年自尊的研究指出,自尊的發展來自四個重要基礎:重要性、能力、德行及力量。參與社區服務的孩子,有機會看到自己的行為對他人或環境帶來良善的影響,自尊因而提升。因此,大人應該肯定、鼓勵孩子的善行,孩子經更能深刻體認「反求諸己是追尋美好生活最重要的因素」。
亨利‧詹姆斯曾說:「生命中有三件重要的事:第一件是與人為善,第二件是與人為善,第三件還是與人為善。」未來主人翁對生命的愛有多深,對社會的關懷能走多遠就看我們在他們良知發展的年代,種下多少善行的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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